导游报考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具有高中、中专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有适应导游需求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8年
三、考试科目、内容和分值
(一)笔试
1.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河北省导游基础知识。
2.导游综合知识:包括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导游服务规范。 以上科目每科分值150分。其中客观题(标准化试题)100分,主观题50分。
(二)面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为导游模拟讲解、景区(点)知识、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分值为100分。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面试。
四、考试合格标准
笔试科目以90分为合格;面试科目以60分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08年11月。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导游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导游综合知识
(二)现场面试时间:12月11日至20日(各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各设区市设立笔试考场和面试考场。
六、收费标准(不含面试)